全国“七五”科技成果金奖 美国发明专利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、尤里卡世界发明金奖 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免费咨询热线:0351-4174509 15103416477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红斑狼疮>>红斑狼疮的病因>>

为什么红斑狼疮会损害肝脏

发布日期:15-03-01 13:48:10  点击次数:[]  来源: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

  红斑狼疮是一个累及身体多个系统和器官、临床表现比较复杂、病程易迁延反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。这种疾病在患者身上发病的时候,使患者朋友痛苦不堪,许多患者都无法忍受。不仅如此,系统性红斑狼疮还给患者的肝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坏。那么,为什么红斑狼疮会损害肝脏呢?下面一起来看看专家的介绍吧。

  为什么红斑狼疮会损害肝脏?

 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介绍说,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并肝损害时,要注意鉴别引起肝损害的原因。有些患者的肝功能异常并非直接因红斑狼疮疾病本身所致。红斑狼疮本身及并发狼疮性肝炎可引起肝损害。但需排除病毒性肝炎、过量饮酒、应用肝毒性药物、胆道疾病等。此外,充血性心力衰竭、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等也可引起肝功能异常。

  首先,我国病毒性肝炎、尤其是乙型肝炎及其所致的相关疾病发病率较高,因此患者一定要检查有关的病毒性标志物,排除病毒性肝炎;

  再者,因饮酒过度而引起的酒精性肝炎也日趋增多;

  第三,药物性肝炎也是红斑狼疮患者常见的肝损害原因之一,尤其是由于红斑狼疮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物而引起,包括某些消炎止痛药物,甲氨喋呤、环磷酰胺等;除此以外,还要排除其它引起肝功能异常的疾患,包括胆道以及胰腺疾病等。

  红斑狼疮使用中医治疗效果好

  治疗红斑狼疮等风湿免疫性疾病的旺龙蚂蚁丸,是疗效确切的纯中药制剂药物。旺龙蚂蚁丸的组方是空前的,仅用15种纯天然绿色药材就完成了科学的配伍:棕褐沙林蚁(蚂蚁中的极品)、人参、制川乌、桂枝、透骨草、伸筋草、川桐皮、丹参、鸡血藤、蜈蚣、乌梢蛇、苍术、黄柏、薏苡仁、泽泻。其中棕褐沙林蚁、人参具有补肾健脾、通络止痛之功效;制川乌、桂枝、透骨草、伸筋草、川桐皮具有祛风散寒除湿、通络止痛之功效;丹参、鸡血藤、蜈蚣、乌梢蛇具有活血化淤、通络止痛之功效;苍术、黄柏、薏苡仁、泽泻具有祛湿消肿之功效。诸药配伍共奏补肾健脾、祛风除湿、活血通络之功效, 是治疗风湿类疾病的首选药物!

 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提醒广大患者,由于旺龙蚂蚁丸半个月起效,2-3个月才达到疗效高峰,故需长期坚持用药,不要擅自停药。当然我们更应该清楚地懂得,无论对西药或中药的疗效评价都应是客观的,应以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为依据,一时好转,不等于永远好转;症状的缓解,不等于疾病的根治。风湿性疾病常具有病情缓解和复发的特点,因此要长期坚持服用慢作用药(如:旺龙蚂蚁丸),要经常到正规的专科医院复查。

  为什么红斑狼疮会损害肝脏?通过以上的介绍,是否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呢?红斑狼疮会引起肝脏的损害,在这里我们强调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定要记清产生肝损坏的原因,这样就可以做到积极的预防,同时,病人要保持良好的心情,以舒缓病人身体上的不适。>>您有任何疑问都可通过在线专家进行一对一解答,专家会根据您的情况推荐最合适的治疗方案,解决您的烦恼。

标签:红斑狼疮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
品牌视频
医院荣誉
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
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
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
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
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
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
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
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
科研成果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
蚂蚁丸审评会
蚂蚁丸审评会
服务中心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电话咨询
QQ咨询 在线咨询
路线查询
24小时健康热线:0351-4174509
接诊时间早8:00-晚18:00
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华润幸福里小区
互动关注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微信
扫描微信二维码 微信帐号:jkxlfs
医院地址: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华润幸福里小区住宅底商
医院电话:0351-4174509 传真:0351-4051165
手机/微信:15103416477(微信预约专家免挂号费30元)
官方微信: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关注
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公众微信二维码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公众微信二维码
网站首页 |  来院路线 |  医院介绍 |  先进技术 |  专家团队 |  医院新闻 |  专利推广 |  康复案例 | 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4-2024 太原晋康普通专科门诊部(原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). All Rights Reserved.晋ICP备2022011140号-3.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. 晋卫网复审【2014】第001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