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直性脊柱炎在早期往往诊断比较困难,能及时得到确诊者不多。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,国际上虽有不同的强直性脊柱炎的分类或诊断标准可供使用,但至今为止,仍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,目前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的有:1961年罗马标准、1966年纽约标准和1984年改良纽约标准。
一、罗马标准:
(一)临床指标
1.下腰疼痛和僵硬,休息不能减轻,时间超过3个月。
2.胸部疼痛和僵硬。
3.下腰活动受限。
4.胸廓运动受限。
5.有虹膜睫状体炎病史或后遗症。
(二)X线指标双侧骶髂关节典型改变(应排除双侧骨性关节炎)。
(三)明确强直性脊柱炎
1.双侧骶髂关节炎3~4级,加至少1项临床指标。
2.至少4项临床指标。
二、纽约标准:
(一)临床指标
1.腰椎前屈、后伸、侧弯三个方向活动受限。
2.腰背疼痛病史或者目前有腰背疼痛症状。
3.第4肋间隙胸廓活动度小于2.5cm。
(二)x线骶髂关节炎分级0级:正常。
1级:可疑改变。
2级:轻度骶髂关节炎,可见局限性侵蚀、硬化,但关节间隙没有改变。
3级:明显异常,为中度骶髂关节炎,伴有以下1项或1项以上改变:侵蚀、硬化、关节间隙增宽或狭窄或部分强直。
4级:严重异常,骶髂关节完全融合。
(三)肯定强直性脊柱炎
1.双侧3—4级骶髂关节炎,加至少1项临床指标。
2.单侧3~4级或双侧2级骶髂关节炎,加上临床指标第l项或第2项加第3项。
(四)可疑强直性脊柱炎双侧3—4级骶髂关节炎不伴有临床指标。
三、改良纽约标准:
(一)临床表现
1.腰痛、僵硬在3个月以上,活动后症状改善,休息无改善。
2.腰椎屈曲、侧弯活动受限。
3.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、性别的正常人群。
(二)放射学标准双侧骶髂关节炎大于或等于2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.4级。
(三)肯定强直性脊柱炎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以上临床诊断标准。
(四)可能强直性脊柱炎
1.符合3项临床标准。
2.符合放射学标准而不具备临床标准